烏龜不能帶上高鐵。
烏龜屬于野生動物,根據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野生動物屬于國家保護動物,不能隨意攜帶、運輸和販賣。如果將烏龜帶上高鐵,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,而且可能對烏龜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傷害。
高鐵是公共交通工具,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適,交通部規定要遵守規定的座位限量和攜帶物品的規定,超過限額的行李需要額外支付運費。而烏龜作為一個長年生活在水中的動物,需要水和空氣進行呼吸,攜帶烏龜會占據其他乘客的空間和座位,還可能對其他乘客造成不便。
烏龜雖然是一種小動物,但它同樣需要被愛護和保護。作為養殖者和呵護者,應該為烏龜提供一個適宜的生活環境和飲食,而不是把它帶上高鐵,造成烏龜的壓力和傷害。
烏龜不能帶上高鐵,不僅是出于法律法規的考慮,也是為了保障其他乘客安全和舒適,同時也是對烏龜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負責任態度。